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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3-03-27 点击:152次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交科教规〔2022〕10号)相关规定,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科技项目重点支持能代表行业领先水平、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项目研究,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与交通运输一体融合发展,要形成降本增效显著的实用型工法、专利,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成果转化可行性强,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厅前期已面向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厅相关业务处室及公众广泛征求选题,经初步筛选形成了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应根据选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部省共建项目、省重点项目和行业引导项目。
    (二)申报项目研究开发目标明确、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先进、可行。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研究团队,具备完成项目的基础及支撑条件,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牵头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为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凡能响应行业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提供佐证材料并经核实可产生较好应用价值和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初期成果(含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与新装备等)研发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交通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各市州交通运http://jtt.hunan.gov.cn/jtt/xxgk/zwgg/202303/t20230321_29284610.html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支持行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创新团队根据行业需求自主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2个;有应验收而未验收主持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存在非客观因素导致的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相较预期效果较差、违反科研诚信精神等情形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申报的项目,厅不予支持。
    (五)项目自筹资金到位。
    二、申报程序
    (一)科技项目申报须在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进行(网址:http://218.76.40.74:8383/hnttms/,申报单位访问账号在系统中申请,已有账号可沿用,系统操作手册请在系统主页面下载)。
    (二)申报单位在系统中填报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4),初步填报完成后从系统中下载《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申请表》,在线下经申报单位盖章、推荐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再上传系统。
    (三)科技项目推荐单位为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厅相关业务处室。
    三、相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
    (二)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申报联系人:厅科技教育处彭娟、蒋佳乐,0731—88770156
    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丁继承,QQ:11279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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