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申请的项目类型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其中数学天元基金项目资助类别变化较大,自2017年起不再支持纯研究类项目(包括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申请书。忘记用户名或密码,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通过自行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如变更所属二级单位,应及时更改个人信息中的工作单位信息;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或者填写《账号申请表》(附件1)并通过科研秘书发送至科技处联系人,开户信息将会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发至申请人填报的邮箱。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申请规定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2017年度项目指南》 “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具体请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sqxz.html)。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参考附件2,推荐人工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即可)。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2017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sqxz.html),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2、申请人根据对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以及《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预算编报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7xmzn/ysbb.html)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且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4)审查无误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版本号、内容一致),并向学院提交签字(签名正确、清晰,严禁代签)、盖章(合作单位公章的文字应和申请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各二级单位根据形式审查表(附件4)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包括申请者和参与者信息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指南等,同时对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把关,指导申报人进一步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理的分流。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2、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中若含境内其他单位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在申请书的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1个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并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合作单位公章的文字应和申请书中填写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合作研究项目须先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附件5),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老师还需携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附件6)1份、存档申请书1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到科技处办理章盖手续(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5、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要求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只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参考附件7)。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8),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7、正在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须为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附件9),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9、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六、时间安排
1、3月6日前,各二级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0)电子版发科技处计划科邮箱(1050023@hnust.edu.cn)以便查重(含参与外单位项目);
2、3月13日前,各二级单位统一将项目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含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复印,签章页单面打印,胶装)及其电子版、二级单位承诺书(附件12)1份报科技处。“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4)、“申请人承诺书”(附件11)由各单位留存。
联系人:李锋,电话:58291080,邮箱:1050023@hnust.edu.cn。
科技处
2017年2月18日
附件材料 |